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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回收利用从源头开始控制 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出炉

1962天前

7月9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宣贯会在北京举行。根据《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制定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以下简称《实施安排》),规定2019年11月1日后出厂、进口的列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的产品,应满足《实施安排》要求。

说到室内污染,大多数人都会想到甲醛或是苯系物,它们主要来源于家具或者装修用的材料、地板等,而家电对人体的危害,多数人认为主要是电辐射危害,但实际上家电也存在有害物质。本次《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清单产品就囊括了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电视机等5类常用的家用电器产品。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部长田晖认为,这将有利于从源头上控制废旧家电有害物质的废弃量,减少其在回收利用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

消费者在选购家电产品的时候,多数考虑的是价格、功能、设计、能效等等,很少会注意到有害物质的问题。据了解,我国家电产品中普遍含有的有害物质有镉、铅、汞、六价铬和特定溴系阻燃剂PBB、PBDE等6种。它们对保证家电产品的性能稳定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这6种物质由于其自身属于有害物质,在一定条件下对人体和环境有着潜在危害。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家庭中使用的家用电器品种及数量越来越多。同时,生活质量提升加速了这些家电产品更新换代的节奏,但是,生活中很多居民却并不了解废旧家电回收的正规渠道,大多数废旧家电得不到正规的回收和拆解处理,其所含有的这些有害物质导致了严重的环境污染。所以,家电产品中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既有利于源头控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电器循环与绿色发展研究中心部长田晖告诉《家用电器》记者,为规范废弃家电产品的回收处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国家发布和实施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废弃家电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目前,《条例》的实施也面临一些困难,需要与回收处理相关产业链间的协同与并进。相比计算机、移动通信等电子产品,家用电器中的重金属含量相对较低,如按照《实施安排》规定,对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电视机等目前市场需求量较大的家电产品进行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将从产品的生产环节开始,辅助后期回收处理和资源的循环利用,助力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多年来,为应对我国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严峻等生态形势,国家秉持生态文明理念,大力推进绿色发展、低碳发展、循环发展。为给消费者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生活环境,国家始终在努力。2007年3月1日起施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2016年7月1日起施行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而2019年11月1日起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热水器、电视机等5类产品要满足《实施安排》标准,可见,家电产品也要健康环保已是大势所趋,将来,我们会享受到更高品质的生活。

如今,我们正在经历一个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实施安排》对我国相关家电企业提出了更严苛的要求,基于此,家电企业也应瞄准高端制造、低碳经济、发挥技术优势谋划新的经济增长点。比如,生产者可以在设计、生产过程中,通过改变设计方案、调整工艺流程、更换使用材料、革新制造方式,不使用或减少使用有害物质,开发使用安全无害或者低害的替代物质,提高产品的健康环保性能。

环境是人类生存的条件,也是人类发展的根基,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始终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任务,并且,人类的健康也离不开和谐的自然生态环境。7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垃圾分类”的管理条例在上海正式实施,接下来,全国46个重点城市都将陆续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加强环境保护措施正在提速进行。当然,关于家电产品中存在有害物质限定使用的问题,产品技术升级、发掘可替代材料固然是重点,但企业也要积极采取措施,拒绝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同时,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也要依据法律和各自的职能、职责对相关产品的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活动及结果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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